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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过现象看虚商:当前的机遇与挑战【杂谈沙龙分享-许立东】

2014-09-18 许立东 科技杂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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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/ 许立东,作者为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市场研究部主任,本文是2014年9月13日在科技杂谈第2期沙龙上的讲话整理,已经作者审校(为方便大家阅读,科技杂谈分段归纳后,添加了小标题)。由于该场沙龙讨论内容较多,故分多篇刊出,从今日开始每天2篇,敬请大家关注阅读。


  从民资进入电信业的角度谈一下,在2012年以前,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主要是增值和建设领域。增值业务领域主要是互联网企业,90%以上是民营企业,电信建设领域95%是民营企业。


  参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五类基础电信业务,包括无线寻呼、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等已向民间资本开放,基础电信业务领域,总体来讲民间资本只有通过股市来参与。


  1、民资进电信,移动转售是最大机遇


  2012年以后,主要是通过政策的驱动,自上而下的,推动基础电信市场向民资开放,在2012年6月,工信部发表了向民资开放的指导文件。


  从这个角度来看,基础电信市场开放,基础电信商是被动接受政策的一个状况,当时从基础运营商来讲,内在的动力是不足的。并不是一个从下往上推进的过程,而是从上到下推动的过程。


  工信部发布的鼓励和引导民资进入的八个重点领域归纳可为三大类:项目的招标,网络托管等是更好地建设和维护网络,第二是为了更好的使用网络,包括移动通信转售,接入网、用户驻地网开放,增值电信增值电信(ISP/IDC)的开放,参股基础电信、"走出去"参与国际竞争可以看成一种倡议性质的。


  从八大领域分析可以看到,实质性的、有最大影响的就是移动通信转售。


  今年5月份,苗部长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的时候说了,工信部已经在研究宽带接入网开放的政策,接下来应该会发布这个政策。从影响力来讲,宽带接入网开放的影响也没有移动通信转售这样大。


  从这个意义讲,移动通信转售开放是我国基础电信市场开放的实质性动作,堪称破冰之举,从开放的八大领域来讲动作最大的就是这个,目前为止政府发放了25家试点牌照,此外还有企业正在申请,还会有企业获得试点批文。


  从民资进入的机遇来讲,我认为从政策的角度打开了一扇门,民资进入基础电信的一扇门,是最大的机遇。


  2、移动转售的机会,是与互联网结合


  但是,也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,基础电信市场已经进入成熟期的阶段。


  今年,看到了移动用户在净增七八千万用户的规模,和历史相比也是有增长下滑的特点,从收入角度来讲,预计未来几年在5%左右的增速,也就是说,基础电信市场已经过了高速增长的发展阶段,这和移动市场普及率目前比较高是非常相关的,这也是一个正常的业务发展规律。


  民资进来以后,市场的空间还有,但是对市场空间的预期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看法。在目前的情况下,我们认为,开放移动转售以后的机遇是和互联网结合。


  从全球的发展趋势来看,咨询公司的预测显示,互联网收入未来还是持续较高增长的,在基础电信部分,只有移动流量收入还是保持较高的增长。移动转售,将来的参与到管道的转售这部分,本身的空间不会太大,未来的空间应是和互联网进行结合,推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和移动互联网业务进行结合,未来有无限的想象空间,或者说未来创新的空间是比较大的。


  从我们国家互联网服务收入来讲,去年统计下来,不包括基础运营商接入收入在内,有3000多亿,预计未来几年还有30%左右的增速。移动转售能否和互联网结合起来,移动转售未来是否给大家一个惊喜,还只是一个平缓发展的状态,就取决于与互联网的结合程度。


  这是个不确定的因素,我们认为也是最大的影响因素吧。


  3、主战场过度竞争,虚拟运营商应寻找缝隙市场


  前面简单介绍了机遇的部分,下面谈谈挑战。


  以的移动转售业务为例,民营企业面临的挑战,从产业环境看中国开放虚拟运营业务时普及率较高,虚拟运营商更多地需要考虑如何进行开发一户多卡市场,


  这个难度是比较大的,这比当年联通进入市场时面临的难度是不一样的,因为现在普及率比较高,如果想新增一张卡的难度是非常大的,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吸引力。


  从竞争环境来讲,三大运营商之间目前某种程度上,已经是过度竞争的状态,尤其是在局部市场。


  比如说校园,外地的情况不是很了解,就北京市场而言,今年运营商的方案是预存200块钱,每个月可以打80分钟电话,2.5G的上网流量,想想这个竞争,不知道运营商是否测算过,表面来讲利润贡献是很薄的,甚至是亏损的,不到20块钱的ARPU值享受到普通公共市场接近200块钱的服务,相当于在一折的情况下卖给学生的,我们知道运营商的利润,目前最高中国移动利润也只有17%,如果以一折的状态卖出去,从我感觉,应该是亏损的状况。


  这也就是说,在这个局部市场,三家运营商都是亏损的状态,转售企业根本无法竞争。


  在主战场打成这样局面的情况下,虚拟运营商本身应该寻找一些缝隙市场。以虚拟运营商的资源和条件,我认为是没有办法在这些过度竞争的局部市场打仗的。


  另外一个层面,在三大运营商之间激烈竞争的情况下,转售企业能够获得合作运营商的支持也是有限的。也就是说,在这么激烈的营销战的情况下,三大运营商首先考虑的,是如何应对另外两家运营商的问题,还考虑不到如何拉上虚拟运营商一起打仗的问题。


  目前,三大运营商对转售企业的态度,战略是很清晰的,尤其是电信和联通,是把转售企业当成自己的一个小兄弟,战略上是很清晰的,但是战术上还是很犹豫的,就是说当他们面对激烈的营销战的时候,并没有拉上他的小兄弟一起往前冲,而是两支队伍各自为战,主战场他打他的,虚拟运营商打虚拟运营商自己的。


  从基础运营商的投入看,转售批发业务的投入是比较少的,即使是联通和电信这样成立了虚拟运营商合作处这样的机构,加上运营支撑的队伍,整体来讲投入还是比较小的。


  4、虚拟运营商的经营团队动荡,根源在于战略模糊


  还有一个挑战,来自内部运营。


  我们看到,虚拟运营商很多企业韧劲不足,遇到一些困难以后发生了迷惘。我想从几个方面,把我了解的情况与各位交流一下。


  一个是盈利预期。虚拟运营商的老板在申请牌照的时候说,准备三五年都不考虑盈利的问题,准备投入几年再说,但这种态度在实际运营中有点发生了动摇。


  目前看到,有的虚拟运营商给经营团队下达的指标已经有短期盈利的指标,这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,民营企业不考虑盈利肯定是不对的,在做虚拟运营之前,肯定要考虑长期的发展目标,要有顶层设计。


  但在顶层设计的过程中,如果放弃了长期考虑,而过多考虑短期的盈利,对经营团队的压力也是比较大的。


  目前,出现了有些虚拟运营商经营团队的动荡,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把考核、把奖惩机制和短期的用户发展目标结合起来,带来经营压力过大,带来团队的动荡。


  从业务定位来讲,很多企业觉得牌照是稀缺资源,当初在积极的争取,但对整个业务的认识,在这方面是有欠缺的。


  这个问题在中国市场是很正常的,即使是有这么多家企业和运营商签订了商务协议,我们依然认为这个牌照资源还是稀缺的,积极争取稀缺资源是正确的。目前的问题无非是这个资源争取到以后,能否为己所用。


  有的企业会和原有业务作一个比较好的结合,有的企业发生迷惘,导致观望,投入上的犹豫等问题,这都是我们看到的一些现象。


  有的企业移动转售业务作为转型的引擎,把企业转型的宝押在转售业务上,这也是另外一个极端。也就是说,把转售业务本身是作为资本运作的手段,而本身没有太多考虑这个业务怎么发展,这是一个极端。另外一个极端是给转售业务太大的期望,希望通过转售业务彻底实现企业的转型。


  这两种极端的认识,我认为目前都有一些偏颇。转售业务的发展,应该是一个长期的事情。太着急也不行。


  5、把移动转售与其他业务分割,独立发展?错!


  在产品设计上,目前我们看到了个性化套餐、私人定制也好,流量服务也好,这些都是前两年美国虚拟运营商在玩的东西,从美国的发展来看,能够撬动十万用户规模就不错了,随着基础运营商大范围跟进,和别的虚拟运营商跟进,这种差异化的特色就没有了。


  在中国市场,我们也看到,目前的基础运营商推出的类似服务,比虚拟运营商还要有吸引力,因为这种方式是很容易跟进的,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服务手段的改进。


  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,我认为虚拟运营商成功一定要有资源,这个资源也许是自己,也许是别人的,就是合作,没有资源不可能把这个业务发展起来,目前有些转售企业成立了转售事业部,如果这个事业部是净身出户、作为独立资源进行发展,我认为这是很大的问题。


  将来,中国虚拟运营商最容易做起来的,首先是自己有强大的用户资源,其次有其他的业务、服务资源进行捆绑,说得大家更直白一点,实质的内容就是交叉补贴,资源的交叉补贴,否则转售业务很难发展起来。


  6、虚拟运营营销错位?大众用户才应是主要目标


  现在,虚拟运营商面临的一个挑战是营销宣传,我们看到很多公司不停的有一些新闻,或者是一些新的套餐方案出来,用户规模能冲三到四万用户的样子。


  有些转售企业的资费还是很优惠的,但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,跟营销宣传有关。更多的把营销宣传放在通信业内的宣传上了,在通信的媒体上能够看到很多虚拟运营商的宣传,但在大众媒体上是很少见到类似宣传的。营销方案本身和目标用户之间的接触点出现了隔离。


  我们这些业内人士并不是虚拟运营商主攻的用户群。我因为从事这个研究,会经常向别的行业的朋友调研,例如,向我的同学问问,大家对虚拟运营商还是不太了解。有些虚拟运营商尽管有很优惠的方案,但是理想的目标用户群并没有接触到,不知晓这个方案,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。


  7、虚拟运营商的内部管理还比较粗放


  从管理机制来讲,看到了目前虚拟运营商的内部管理还是比较粗放的,还有很多工作要做。


  虚拟运营商成立转售事业部,转售公司也好,人员来自各公司,有互联网企业的,有基础运营商的,有IT厂商的,等等,不同机构的人员放在一起,从表面上看大家是互补的,有可能把大家形成合力,但这有很多的文章要做的。


  基础运营商整个内部的权责体系是很明确的,相对是比较明确的,弱点是说决策会比较慢,责任边界守护的很好。民营企业的优点是机制灵活,决策快,但是我们现在依然看到,很多民营企业已经陷入了国有企业运作中出现的状况,据我所知,也出现了一些内部协调的问题,不同部门也有相互推诿的问题。


  8、放号有点少?正常!


  总体来讲,我的观点是整个虚拟运营商目前是起步的阶段,出现了一些问题是很正常的,任何一个新生事务的发展,一定是在克服困难中发展,在发展中克服困难的,我认为这是正常的。


  媒体现在讲的,从统计上看转售用户比较少,我个人的观点,目前的发展还是正常的。因为基础运营商同意放号的地域范围有限,给的码号资源也是有限的,有的企业签了50个本地网,真正放号的也就是是5-8个本地网。


  第二个来看,虚拟运营商还处于储备资源、准备创新方案的阶段,首先把号放出去,但是业务捆绑和商业模式的设计还在内部的储备和积累的阶段,在目前的状态下是小步快跑的做法,还没有完全发力。因此,总体看来,整个业务的发展情况还是比较正常的。


  9、合作要顺利,必须先算账


  不过,从转售业务发展的环境氛围的角度来看,还是有一些问题和挑战的。


  针对一些分歧和争议,我谈一下自己的体会。


  第一,我认为,在中国,虚拟运营商要发展,一定和基础运营商的态度是非常相关的,尤其是弱势运营商态度。从国外来看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最终是基础运营商自发自愿的去推动,由政策驱动转为自发的推动,这样才行。


  弱势运营商首先推动,然后由于竞争的关系,带动主导运营商也推动这个事,形成了不管是主导运营商,还是弱势的基础运营商都在合力推动虚拟运营商发展的局面,目前中国的市场还没有看到这个现象。


  尽管从运营商的表态来看,尤其是弱势运营商的表态,对虚拟运营这个事情,最高管理者的表态是非常的积极的,但是目前我们很难讲已经形成了内生的动力。


  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谈一下,从竞争合作的状况来讲,基础运营商是否真正的能够开放心态,把这个账算清楚,从国外的发展来看,虚拟运营商的发展,最后最大的赢家还是基础运营商,从业务的利润率情况来讲,转售批发业务的利润率是远高于基础运营商自己业务的利润率,也高于运营商给代理商的业务带来的利润水平。


  虚拟运营业务,基础运营商的利润是很高的,因为批发价谈判,不仅在中国市场,在国外的市场基础运营商也掌握了很多的主动权。基础运营商要把帐算清楚,算大账不算小帐。


  我认为,目前中国的基础运营商没有完全做到开放的心态,表态是表态,实际上战略是很清晰的,但战术上怎么做,如何看待虚拟运营商的创新,包括虚拟运营商推出免费的方案,基础运营商能否容忍这些免费的做法?帐有没有算清楚?


  基础运营商内部也存在很多的分歧,一部分人认为会把这个市场扰乱,交流的时候,我当时就反问一句话,即使是把你的用户抢过去了,但你从批发价上收到钱了,你还是不亏的,只要你不跟进,整个产业的价值还是某种程度上得到保留的。无非是用户走了一部分,你有这么大的用户群,有什么担心的呢?


  我认为,开放的心态目前是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,这个账要算清楚。


  10、虚商发展一定要有基础运营商全面扶持


  在中国,虚拟运营商的发展一定要有基础运营商的全面扶持才行。在国外也都是这样的,维珍,tescomobile等都是通过基础运营商持股50%的股权的方式,基础运营商全力的扶持虚拟运营商的发展,这样,基于股权合作的扶持力度是比较大的。


  也有其他的方式,例如,美国SPRINT是通过多种系统支持方案,包括营销支持计划和培训等,在各方面支持虚拟运营商的发展,我们看到美国市场很大一批虚拟运营商选择和SPRINT合作,尤其是近两年出现的创新型的虚拟运营商都喜欢选择和SPRINT合作。


  我个人认为,中国虚拟运营商的发展一定要有基础运营商的大力参与。


  目前,这个认识也是不一样的,有分歧,包括与虚拟运营商沟通过。


  他们老板跟我说,这个提法不对,说我们不需要他们基础运营商扶持,我们是平等的合作伙伴,一定是靠自己的力量能够发展,基础运营商如果不好好的与虚拟运营商合作,自己也会吃亏的。


  我就反问,虚拟运营这个事情,如果没有做起来,吃亏的是谁?基础运营商是国资,没有什么吃亏的,但是投钱的民营的老板,亏的是自己的钱。国有企业亏的,说白了,这个账是算不清楚的。


  我认为,双方应该谋求深度合作,一起促成基础运营商强力的支持,至于这个支持之后能否反馈基础运营商,达到共赢的局面,是双方要努力追求的。


  11、运营商:调价格也要调机制


  还有一个批发价格问题,基础运营商的态度是比较好的,包括合同上都签了,每6个月调整一次,以及发生重大的零售价调整的时候,会主动的调整批发价,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,基础运营商内部的分歧比较大。


  目前,我们与基础运营商也做了多次沟通,大家对批发价应该低于零售价是有共识的,这里面的问题是对零售价的界定,比较复杂,虚拟运营商和基础运营商的认识有很大的分歧,需要大家不停的沟通,最后达成共识,才能真正的推动这个事情往前走。


  对基础运营商来讲,很多时候心态还是没有都放开,在工作的推动上,内部不同的部门也有不同的观点,这与基础运营商的考核也是有关系的,如果说这个转售批发业务的发展指标,并没有考核在市场部门的话,很显然的,市场部门承担的是零售的任务,转售与他是没有太大的关系。


  运营商内部的机制调整,以及如何能够开放的心态看待这个事情,跟发展的进程也是相关的,这面临鸡生蛋,蛋生鸡的问题。


  有一派观点是,虚拟运营商现在还没有做很大,为什么要不停的调价,其实也没有亏多少嘛,另一派观点是,虚拟运营商做一个亏一个,应该先调价虚拟运营商才能发力,这里面就有一个破局的问题。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就不展开说了。


  12、谈判不对等地位和契约精神,如何平衡?


  环境的第二个方面,是谈判不对等地位和契约精神问题。


  在牌照申请的过程中,商业谈判地位事实不对等,虚拟运营商反映的不对等条约等情况的出现,主要表现,批发价方面,当时运营商说什么价格我都要签这个合同,运营商说要我承诺多少量的发展用户,在这个方面虚拟运营商的确没有太多的发言权。


  这带来什么问题呢?合同是签了,合同签了以后,虚拟运营商拿到牌照以后认为是不平等条约,会谋求通过某种方式来调整,包括批发价的问题,销量承诺的问题等等。


  比如,当时有的销量承诺比较大,后期发现会完不成,按照条款来讲完不成会有一些扣款等经济利益上的问题,希望以合适的方式调整。


  从我的观点来讲,从第三方的观点来讲,应该承认商业谈判地位不对等的情况。但还是要尊重商业契约精神,签的合同法律上是有法律效力的,不能完全的搁置不理。


  如果要推翻的话,只有通过谈判的方式,以合适的方式来表达诉求,最终通过双方协商来调整所谓的不平等条约,这是一个正常的过程。如果通过媒体方式来炒作,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是于事无补的。


  现在媒体上报道的相关问题,我相信一定有虚拟运营商在背后推动的情况,对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没有太大用处的。应该以合适的方式推动。


  基础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之间,如果解决不了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协调,下周五成立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的虚拟运营分会,将来可以更多的会承担一些协调的工作,本身并不会做仲裁,而是双方有什么观点可以拿过来,双方可以进行沟通,建立一个摆事实讲道理的平台。


  我们认为,双方应该相互理解,建立平等的地位,常态化的沟通渠道是非常重要的,基础运营商本身要理解虚拟基础运营商的诉求,对于现在反映比较大的批发价的问题,我认为基础运营商应该大气一点,应该基于事实执行政府的要求,政府的试点方案明确要求批发价要低于零售价,至于零售价怎么定义,大家还是可以进一步的协商。


  13、媒体宣传过犹不及


  最后一个是媒体环境问题,从我个人感受来讲,目前虚拟运营商发展的媒体环境是出现了一些问题的。


  一些过火的宣传,不管初衷是什么,从实际的效果来看,有关虚拟运营商的一些报道,例如有关虚拟运营商"颠覆"等报道,产生了一些负面效果。从我们与基础运营商沟通来看,这些报道带来了一些基础运营商的抵触情绪。


  从事实地位来讲,基础运营商是强势的地位,但在媒体的报道中基础运营商是弱势的地位,基础运营商有时候被炮轰。尤其是一些报道我认为是过于夸大了,从正面的说这个事情没有问题,但也要基于事实。我们看到了一些报道,所谓颠覆之类对虚拟运营商的鼓吹已经超出了大家的认知范围,我认为是肯定过了,一些虚无缥渺的东西会引来负面的效应,我认为应该实事求是的报道。


  目前,媒体报道的东西有些是捕风捉影的,比如一个报道把中国联通对今年一个本地网30万的结算收入的要求报道成了30万的用户。显然,30万的用户和30万的收入差别是比较大的。


  用一个不存在的论据来说明基础运营商要求过高,以讹传讹,不利于塑造行业发展的环境。我们认为应该实事求是的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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